“福康工程”项目是民政部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》,更好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,是惠残助残的具体行动。由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具体组织,补助深度贫困地区省级民政部门为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、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、矫形器及轮椅、拐杖、助行器、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,从中筛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(脊柱除外)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,并进行康复训练。是一项惠及残疾人的民生实事工程。
一、救助对象
户籍为城步县、茶陵县等32个县市(见附件)具有手术适应症/康复的肢体畸形患者。
二、资助费用
受助患者住院手术及康复的医疗费用。医疗费先由基本医疗保险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,扣除医保报销后,每名患者资助医疗费3万元以内。
三、申请与审批
1、由申请者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,填写《“福康工程”项目申请表》,并报送省民政厅审核。
2、申请时提供身份证、残疾人证、低保证(或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复印件或特困人员证明)。
3、申请者持审核同意的《“福康工程”项目申请表》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天心阁院区“骨科医学中心二病区”就诊,由手术医生决定能否手术及手术时间。
医院项目联系人:李医生13874895372、0731-83928134
附件: 福康工程公益项目救助对象户籍
邵阳-城步县
株洲-茶陵县、炎陵县
张家界-桑植县、永定区、武陵源区
郴州-宜章县、汝城县、桂东县、安仁县
湘西州-泸溪县、凤凰县、花垣县、保靖县、古丈县、永顺县、龙山县、吉首市
怀化-慈利县、中方县、沅陵县、辰溪县、溆浦县、会同县、麻阳县、新晃县、芷江县、靖州县、通道县、鹤城区、洪江市、洪江区